護士進修管理
來源:中國護士網 作者:www.qhzkw.net
為有利于我院護理工作的發展,保證護理質量安全,規范進修人員管理,制訂本制度。
1.來我院進修的護理人員,選送單位遞交進修申請表,經護理部、科主任、科護士長審批簽字,將申請表及《護士執業注冊》證書復印件遞交護理部備案。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進修人員。
2.臨床科室進修護士必須在所屬醫療機構取得執業注冊證書。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各接收科室應嚴格對進修護士進行管理。進修護士不得單獨執業。
3.進修通知時間定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底。進修護士,在普通科室、介入放射診斷治療中心進修至少3個月,在監護室、康復科進修至少6個月。于進修結束前一周辦理結業手續。
4.各臨床科室接收進修人員總數,一般不超過本科室從事臨床工作人員總數的
20-30%。
5.進修人員須接受崗前培訓,自覺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6.進修人員來院進修期間違反醫院規章制度,按要求進行處理,終止進修,退回原單位,不予頒發結業證書。
7.進修人員不得收藏或攜走醫院病歷及其它各種資料,如有違規,則終止進修學習,不予頒發結業證書。
8.科室制定培養計劃,指定有經驗的護師,設有專人負責帶教,進修護士不得獨立從事技術性操作。
9.科室應對進修人員進行考核并記錄,包括專科知識及技術操作,考核合格者方有資格進修。
10.進修人員的日常管理由接收科室負責。考勤由科室設專人負責,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崗。
11.進修人員如請假三天(含三天)以內由科護士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需經護理部審批;無故中斷進修一個月者,立即停止進修學習,不予頒發結業證書,辦理離院手續時將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進修證明及進修科室的離崗證明交予護理部。
12.進修人員若要求延長進修時間、或到其他科室進修,應于進修結束前一個月向護理部及接收科室護士長提出申請,批準后辦理交費手續方可進行。各科室不得自行同意進修人員延長進修期限。
13.進修期滿后,各科室應做好考試、考核和書面鑒定,進修人員辦妥手續后方可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