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U的發展史
危重病醫學是近40年來在醫學科學領域逐步形成的一門新興學科,國內外先后成立了各種綜合性或專科的加強監護病房。隨著各種先進監護儀與生命支持設備的廣
泛應用,以及ICU醫護人員經驗的積累和素質的提高。危重病人死亡率和病殘率大大降低,生存率提高。目前國內外已把ICU的建立床位數占醫院總床數的比
例,設備完善、人員素質以及搶救效果等,作為判斷一個醫院的醫療功能分化程度與總體技術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ICU從最初觀念的提出到建立ICU的雛形,
直至現在國內外相繼建立各種較完善的綜合性或專科ICU,經歷了100多年的歷程。
1863年,南丁格爾結合自己的體會,首先提出術后病人應放在一個特定的場所進行康復治療,這是最早的關于ICU的設想。1923年Dandy在
hopkins醫院建立神經外科病房,不但促進醫學專業化的發展,而且是較為危重的病人得到集中管理。二次大戰前,Dandy和Cushing建立起第一
個24小時管理的術后恢復病房,1950年前后由麻醉科醫師向外科專業作了推廣。國外這些逐步建立的麻醉復蘇室。以集中觀察治療麻醉手術后的病人,安全度
過圍手術期,有效地保證了病人麻醉后的安全,進一步啟發和孕育了建立ICU的設想。
1920-50年脊髓灰質炎流行席卷世界,導致了延髓疾患呼吸衰竭通氣支持的需要。美國洛杉磯醫院用50多臺“鐵肺”呼吸機,搶救呼吸衰竭的病人。同期為
了救治大量呼吸肌麻痹的病人,高級麻醉師Ibsen在丹麥哥本哈根醫院里組織其包括醫療等多個專業的專家隊伍,在高水平的實驗室配合下建立起一個共有
105張病床的搶救單位。當時病人被集中起來,在內科醫生和麻醉醫生的共同努力下,通過氣管切開保持呼吸道暢通并進行肺部人工通氣,使死亡率顯著下降。治
療效果的改善,使有關醫生認識到加強監護和治療的重要性。這個多學科的和先進的醫療單位就是現代完善的ICU的最早嘗試。
1958年,Zbsen及Kvittingen報道了259例此類病人加強監護和治療的經驗,又進一步提高了人們對ICU重要性的認識,并開始在臨床上推
廣應用。同年,美國巴的摩爾醫院麻醉科醫師safar也建立了一個專業性的監護單位,并正式命名危重癥監護病房(綜合ICU),隸屬麻醉科管理。幾年
后,Frank和John在美國又建立起一個新型的心臟外科監護病房,病房里設置了計算機監護系統,系統工程師成為了監護隊伍的一部分,護士隊伍也得到了
發展,他們對ICU內應用的特殊技術有專門的經驗,并在ICU內各崗位擔任具體工作。這導致護理學分支重癥監護護理學的產生。1963年美國在全國范圍內
首次大規模舉辦了ICU學習班,并于1970年成立了危重病醫學會。
我國ICU的建設起步較晚。1982年北京協和醫院成立了手術后ICU,屬外科系統管理,1984年成立了綜合性ICU。1997年9月,中國危重病醫學專業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
隨著ICU發展,根據醫院各臨床專科危重患者的需要,ICU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種:①綜合ICU:收治醫院各科室的危重病人,是一個獨立的科室,受院
部管轄;②專科ICU:是臨床床二級科室設立的ICU,如:呼吸監護病房(RICU),冠心病監護病房(CCU),兒科監護病房(PICU)和新生兒監護
病房(NICU)等。③部分綜合ICU:介于綜合ICU與專科ICU之間,由醫院較大的一級臨床科室為基礎組成的ICU,如:外科監護病房(SICU)、
內科監護病房(MICU)或麻醉科ICU等。
二、ICU的涵義
ICU是英文Intensive Care
Unit的縮寫,意為重癥加強護理病房,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重癥監護。重癥醫學監護是隨著醫療護理專業的發展、新型醫療設備的誕生和醫院管理體制的改進而出
現的一種集現代化醫療護理技術為一體的醫療組織管理形式。中小醫院是一個病房,大醫院是一個特別科室,把危重病人集中起來,在人力、物力和技術上給予最佳
保障,以期得到良好的救治效果。宗旨是為危及生命的急性重癥病人提供技術和高質量的醫療服務,即對危急重癥的病人進行生理機能的監測、生命支持、防治并發
癥,促進和加快病人的康復過程,這是續復蘇后的一種更高層次的醫療服務,是社會現代化和醫學科學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ICU病房的普及與規范,人們對生命
生理機能的了解也逐漸完善,因此,提高了對衰竭器官的支持和保護能力,使危急重病的搶救成功率明顯提高,許多危急重癥的病人在嚴密監護與精心治療下,度過
了生命中最困難的時刻,而逐漸走向康復。同時也帶動和促進了其他臨床學科的進步和發展。
ICU的中文譯名目前尚不統一,內地一般譯作“監護病房”或“加強治療病房”,而在香港則譯為“深切治療病房”。從原文看,Intensive一詞譯為
“加強”似無疑義,但Care的含義卻可推敲,它包括了“看護”和“治療”二層含義,“看護”用現代概念解釋不妨譯作“監護”。因此有人認為,ICU譯作
“加強監護治療病房”可能更確切。事實上,ICU也正是以實施廣泛和密切的生理功能監測,并據此進行判斷和治療為其特色。不管如何命名,ICU的基本宗旨
是為危重病人提供更高質量的醫療服務。由于ICU所從事的是最富有活力并居于醫學發展前沿的危重病醫學,因此,具有極大的開拓性,能夠從理論到臨床不斷推
陳出新,做出許多普通病房難以做到的事情。但另一方面,無論ICU如何“特殊”,它畢竟是以醫學發展為根基,“加強”之意實際上只是對現存方法和手段進行
濃縮,因此它不可能超越時代發展做出迄今醫學尚不能做到的事情。充分理解這點即可規范ICU的行為,同時也可解除某些人的疑慮和誤解。
三、ICU的設置
ICU主要收治對象原則上為各種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主要包括::①嚴重創傷,大手術后及必須對生命指標進行連續嚴密監測和支持者;②需要進一步復蘇
者:心臟呼吸驟停復蘇后,溺水、電擊傷復蘇后的病人;③某個臟器(包括心、腦、肺、肝、腎)功能衰竭或多臟器衰竭者:急性循環衰竭、急性呼吸衰竭,慢性呼
吸功能不全急性發作等;④重癥休克、敗血癥及中毒病人;⑤臟器移植前后需監護和加強治療者。病情好轉后,又轉回普通病房。,敗血癥,重大手術術后需要監測
重要器官的生理功能者;麻醉意處病人,重型復合性創傷、各種類型中毒、休克病人;各種代謝疾病危象者;嚴重水、電解質及酸堿失衡者等。
ICU設有中心監護站,直接觀察所有監護的病床。每個病床占地面積15-20m2,
床位間用玻璃或布簾相隔。ICU的設備必須配有床邊監護儀、中心監護儀、多功能呼吸治療機、麻醉機、心電圖機、除顫儀、起搏器、輸液泵、微量注射器、氣管
插管及氣管切開所需急救器材。在條件較好的醫院,還配有血氣分析儀、微型電子計算機、腦電圖機、B超機、床旁X線機、血液透析器、主動脈氣囊反搏器、血尿
常規分析儀、血液生化分析儀等。由于ICU是在現代醫療裝備下對病情相當危重的患者進行監護治療,因此,在ICU里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厚實的醫學基礎理
論知識,有較豐富的臨床經驗,應變能力強,并能掌握復雜儀器的操作。
ICU醫師的基本技術要求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心肺腦復蘇的能力;呼吸支持的能力(氣管插管、機械通氣等);能持續的心電監測;有識別處理心率失常及有創
血流動力學監測的能力;作緊急心臟臨時起搏的能力;對各種化驗結果作出快速反應并立即給予反饋的能力;多個臟器功能支持的能力;進行全腸道外營養的能力;
微量輸液的能力;掌握各種監測技術,以及多種操作技術的能力;對輸送病人過程中,生命支持的能力(有吸氧、呼吸機、心電監測的能力);有對各個醫學專業疾
病進行緊急處理的能力。
四、ICU的護理管理
(一)ICU護理人員的配備:
1、ICU的床位及人員應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任務等需要配備。
ICU的護理操作和工作最比一般普通病房要繁重緊張得多,為了使每個病人24小時均有一名護士護理,而且能允許護士有法定的休息日、休假及病假、產假等,
故每張床要在3~4名護士。廣東省衛生廳2006年出版的《護理工作管理規范》中規定:綜合ICU護士編制的1:2.5-3,專科ICU中的比例略減,這
遠遠少于先進醫療體系ICU床護1:4-5的比例。但現國內很多醫院都很難達到這一標準。只有在保證足夠的護士編制的前提下,才能保證ICU的護理質量。
2、要包括不同層級的護理人員,各級護理人員的職責要明確。
(二)ICU護士的素質要求:
ICU護士要有較好的身體素質,能吃苦耐勞,關愛傷病人的觀點強,誠實可信,細心耐心,洞察力強,應變能力強,接受能力強,要有扎實的所理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三)ICU護士的培訓:
ICU護士應是具有護理執業執照的專業人員,現在國內尚無ICU護士的培訓中心及ICU護士專業證書,在這方面我國與國外存在很大的差距。現在各醫院都在根據自己的條件培訓ICU的護士。
培訓內容大致應包括:1、休克病人的觀察及護理。2、有創壓力監測。3、血流動力學監測。4、人工氣道的應用及管理。5、機械通氣的應用。6、心電圖監
護。7、心肺腦復蘇及應急措施的訓練。8、血液凈化治療及護理。9、DIC病人的觀察及護理。10、危重病人的營養支持。11、各種儀器的使用。包括心電
監護儀,呼吸機,麻醉機,各種泵,除顫器,體溫調節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