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夜班護士的準入制度
來源:中國護士網 作者:www.qhzkw.net
(1)非注冊護士不得獨立從事夜班工作。
(2)新畢業護士及畢業后多年未取得注冊護士證書期間,在上級護士指導下可參加夜班,主要責任由帶教的護士承擔。
(3)在醫院護理部領導下,由護士培訓與科研管理委員會的護士層級與特殊崗位培訓小組制定夜班護士培訓計劃、內容、方式、學時數等,并組織實施。重點培訓新畢業護士的專業理論知識,臨床分析能力,臨床判斷能力,臨床合作能力,專業操作技能,相關的制度、法律知識,消毒隔離,溝通技巧等知識。新畢業護士輪科考核:每個?戚嗈D結束后,進行理論及技能考試,考試成績不低于85分。
(4)已注冊的護士(包括調科護士),在獨立從事夜班工作前,必須在該?粕霞壸o士指導下參加日班不少于1個月,參加夜班不少于10次。
(5)經以上培訓的注冊護士,能熟練掌握專業的理論知識、基礎護理及?谱o理操作,獨立完成急危重癥搶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觀察與應急處理能力,具有規范,準確,及時,客觀書寫護理文書的能力。能遵守勞動紀律,具有良好的慎獨精神。經值班前綜合測評合格者,可以獨立從事夜班。
(6)值班前綜合測評:由醫院?谱o理管理委員會成員、科護士長,區護士長,帶教老師組成測評小組,對從事夜班護士進行理論考試、技能操作考核,并對其他的臨床能力進行評估(主要由?茙Ы汤蠋煂ψo士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側重于交流溝通技巧,?浦R與技能,消毒隔離知識,無菌技術,操作技能掌握情況,業務筆記,勞動紀律等)。技能操作考核成績不低于85分,理論考試及其他臨床能力評估成績不低于80分。成績合格者,經?谱o理管理委員會審核準入后,方可獨立從事夜班護士工作。
(7)從事夜班工作,可享受夜班護士的有關待遇。
(8)遵照執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