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工作人員守則
一、向新入院的病員詳細介紹醫院的制度和情況,耐心聽取了解病員思想和要求,鼓勵病員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二、對病員態度要親切和藹,語言要溫和,避免惡性刺激。對個別病員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應耐心勸解,既要體貼關心,又要掌握治療原則。
三、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不向病員透露不利于情緒穩定的病情和預后等情況。必要時,由主管醫師與病員家屬或單位取得聯系。
四、不對病員談論其他醫院治療和工和中的缺點或錯誤,避免造成不良影響。
五、給病員做檢查和治療時要耐心細致,選用合適的器械,盡量減輕病員痛苦。給病員換藥、洗胃、灌腸、導尿等,應用屏風遮擋或到治療處置室處理。
六、搶救危重病員和進行死亡料理時,要保持鎮靜,避免影響其他病員。
七、對手術病員,術前應作好解釋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員顧慮,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
八、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保證晚9時至早6時及午睡時間一般不安排檢查和治療,以保持病房安靜。
九、保持病房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流通空氣,污敷料桶和垃圾要及時處理,廁所及大、小便器用后要隨時沖刷,定期進行消毒。
十、做好病員的思想工作,了解對治療、生活、飲食、護理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見,并盡可能幫助解決。如難以達到病員要求時,要做好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