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的護理工作
急診的護理工作
1.預診分診 預檢護士要掌握急診就診標準,做到一問、二看、三檢查、四分診。
遇有危重病人立即通知值班醫生及搶救室護士;遇意外災害事件應立即通知護士長及醫務部;遇有法律糾紛、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應迅速報告醫院保衛部門或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請家屬或陪送者留下。
2.搶救工作
(1)急救物品準備:①一般診療及護理物品。②無菌物品及各類無菌急救包。③搶救器械:中心供氧系統、吸引器、除顫器、心臟起搏器、心電監護儀、呼吸
機、洗胃機等,條件許可備X線機、手術床、多功能搶救床。④搶救藥品:中樞神經興奮劑、鎮靜劑、鎮痛藥、抗休克藥、抗心力衰竭藥、抗心律失常藥、抗過敏
藥,各種止血藥、激素、解毒藥、止喘藥以及糾正水、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平衡失調藥物,和各種靜脈制劑、局部麻醉藥及抗生素等。并備有簡明扼要的說明卡片。⑤
通訊設備:設有自動傳呼系統、對講機、電話等。
一切搶救物品要做到“五定”,即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和滅菌、定期檢查維修,使急救物品完好率達100%.護士必須熟知搶救物品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且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2)配合搶救:①嚴格按搶救程序、操作規程實施搶救措施,應做到分秒必爭。醫生未到搶救現場之前,護士應根據病情做出初步判斷,并給予緊急處理,如測
血壓、吸痰、給氧、止血、配血、建立靜脈通道、實施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醫生到達后,立即報告處理情況及病情,正確執行醫囑,積極配合搶救,嚴密觀
察病情變化,為醫生提供搶救資料。②做好搶救記錄,嚴格查對制度。要求搶救記錄字跡清晰、及時、準確;必須注明時間,包括病人和醫生到達時間、搶救措施實
施及停止時間;記錄執行醫囑的內容及病情的動態變化。③搶救中在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向醫生復誦一遍,雙方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搶救完畢后,請醫生及時補寫
醫囑和處方。搶救中使用的藥品空瓶、空液體瓶、輸血空袋等應集中放置,需經兩人核對是否與醫囑相符后方可棄去。
3.留觀室 又稱急診觀察室。設有一定數量的觀察床,收治已明確診斷或暫不能確診以及病情危重但暫時住院困難的病人。留觀時間一般是3~7天。留觀室護理工作是:
(1)入室登記,建立病案,認真填寫各項記錄,書寫病情報告。
(2)主動巡視與觀察病情,及時完成醫囑,加強生活及心理護理。
(3)做好出入室病人及家屬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