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醫囑執行單的設計與應用
【關鍵詞】 長期醫囑執行單 革新推廣
舉證責任倒置的基本出發點是保護弱勢群體,法律向弱勢的患者傾斜。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醫院必須自證無錯,即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醫院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近來因《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實施,規定患者有復印體溫單、醫囑單、護理記錄單的權利,而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卻要求各種護理執行單均要簽字存檔。為了保護護患雙方合法權益,減少醫療糾紛,我院開始實施長期醫囑執行單。現介紹如下。
1 長期醫囑執行單的設計
長期醫囑執行單分為2種,即藥物治療單和護理執行單,均設計成表格。
1.1 藥物治療單設計藥物治療單分9列,行數根據具體需要而定,見樣表1。樣表1 藥物治療單
1.2 護理執行單的設計長期醫囑除藥物治療外還有各項護理操作,如給氧、骨牽引處滴75%乙醇、微波治療等,需記錄在護理執行單上。護理執行單分10列,行數依需要而定。見樣表2。
2 應用方法
長期醫囑由主班護士輸入計算機并轉抄在藥物治療單及護理執行單上,一式兩份。經核對簽名后1份由治療班護士擺藥或責任護士進行護理操作準備;另1份掛于患者輸液瓶旁或床尾部。輸液時由執行者在藥物治療單上簽字,更換液體后更換者簽字;護理操作則由執行護士在護理執行單上簽名及執行時間。每天由主班護士將前1 d的執行單進行裝訂,1個月時集中打包,保存時間為6個月。樣表2 護理執行單
3 討論
長期醫囑執行單具有如下優點:①為護理工作提供證據,避免醫療糾紛。執行操作后于執行單上簽字,為護士提供操作證據,以接受患者監督;同時,使患者了解治療的全過程,使其透明消費,從而減少醫療糾紛。②規范醫囑簽字制度,落實責任到人。護士執行各項操作均簽字,規范醫囑簽字制度,使各項操作的執行有據可查,真正做到了“誰執行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③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護理差錯。長期醫囑上所有的護理操作都集中在護理執行單上,使護士對每日的工作一目了然,便于集中操作,避免了以往因工作忙而漏做或遺忘的現象。護士在巡視病房時,即可通過執行單了解患者治療情況,隨時執行拔針、給氧等護理操作,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④提供了法律依據。執行單保存6個月,提供了原始的、完整的、客觀的文件書寫資料,為護理人員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參考文獻】
[1] 楊從芬.舉證責任倒置下的護理行為[J].護理研究,2003,17(2A):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