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喜歡折騰,有些人喜歡被折騰,還有些人不得不被折騰,在護理這一塊,表現尤為突出。
我們總在不斷研究一些細節,有的人美其名曰護理就在于這些細節,這話也有些道理,但細節到底應該放在什
么樣的位置,主要是看這些細節關乎的是實相還是表相,與救護、治愈、幫助病人有關的細節,都是實相;而護理記錄這方面,用哪種單位,用哪種格式,用哪種表
達方法,合理的而且照顧到大多數人的習慣就可以了,不時改過來改過去,改到最后,大家都不知道到底改成什么樣子了,什么才是時下的標準,護士們很困惑,有
些護理管理者也只是跟風,問及標準,只能回答,某上級醫院就是這樣的,但是,某上級醫院是否就是正確的呢,神知道。
最近就有體溫單呼吸欄的記錄標準改動,測量普溫者每分鐘呼吸數一律寫在下面,不用交叉,如此改動也有好處,但大家已經適應了先前的寫法,改過來,會有一個
過程,可我們的護理管理者們向來令出必行,哪里容得了這種疏忽?其實這也不是什么原則問題,慢慢的,反復強調一下,習慣了新規則,不就都好了么?這是什么
大不了的原則問題呢?也值得當件大事來抓?
再就是時間記錄方法的改動,我們現在都改用24小時制,要求上午8時寫成08:00,為什么要多寫8前面那個“0”,說是標準要求,我查了一下,標準確實
是這樣的。但標準是人定的,所謂語言表達,不就是大家都懂就成了嗎?只要大多數人都能懂,為什么就不能采用更簡單的記錄方法呢?如果按標準來,我們的護士
們,一天不知道要多寫多少個“0”呢?護士需要簽寫時間的地方太多了,臨時醫囑上需要吧?輸液單上配藥時間、輸液時間、巡視時間等等都需要吧?大家可以算
算,一天輸液多少,需要簽寫時間的地方又有多少,照此規定,一天下來,護士需要多寫多少個“0”?
還有,規定每位住院病人都必須戴手腕帶,這種規定不知道是來自最上面還是出自某省或者某市的護理質量管理部門?需要同時運用兩種方式識別病人,床號和姓名
不就是兩種標識了嗎?可我們有的管理者偏說,床號和姓名只能算是一種標識,因此,必須還要加上手腕帶這種識別方式。手腕帶對于某些病情危重、大手術或者神
志不清等病人的確有必要,但對于其他的一些病人,戴手腕帶不僅給他們添了麻煩,而且,讓他們從心理上有不舒服的感覺。給所有住院病人都戴上手腕帶,更是給
護士增添了大量的書寫工作,來一位新病人,護士要寫多少床號姓名等等,如果有手腕帶,床頭卡是否就沒有必要了呢?如果既要手腕帶又要床頭卡的話,操作時,
問了病人姓甚名誰之后,先看手腕帶,再看床頭卡,是做做樣子還是真看呢?如果做樣子,毫無意義;如果真看,那么,這操作還要不要做了呢?同時查對兩種標識
是絕對有必要的,床號和姓名其實就是兩種標識,不可能有兩位病人姓名和床號都完全一致的,這就足以起到查對的作用了;但過多的查對項目,既浪費時間,實際
上反而會讓所有的查對包括必不可少的查對都異化成走形式,過多的查對等于沒有查對,這是非常不應該的,但是,卻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其實,醫生記錄也存在類似的問題,本來肝功能全套,腎功能全套等等檢查名稱既簡潔又直觀,很好的,現在偏規定必須寫成什么“血清總蛋白測定等十項”“尿素
測定等十項”等等,我實在不明白這其中有什么意義?也許只是為了制造出讓醫生懂而不讓患者懂的檢查名稱,為過度檢查提供文字方面的方便,你要開查腎功能,
患者會說我腎臟挺好的,不用查;但你若說查尿素測定等十項,他就不見得懂,看你開的那一大堆,他也沒精力一項項去追問,你也沒時間一項項去解釋。但我想,
這種可能性是不大的,國家很多規定都是想讓患者懂的,譬如說規定處方不得寫拉丁文,只許用中文,就是為了讓患者懂,但是,說實話,即使是中文,醫生們哪有
時間把它寫工整呢?又有幾個病人能辨識出醫生們的龍飛鳳舞呢?我的意思,反正都是看不懂,還不如寫拉丁文算了,至少還能省出點醫生們的寫字時間,如此既節
省了醫生們的勞力,病人們承蒙醫生看病的時間也許還可以增加那么一兩分鐘。
或者有人會說,肝功能有測六項的,有測十項的,那么,為了區分,寫成“肝功能六項”或者“肝功能十項”,不也很簡單明了嗎?可憐我們的醫生護士們,為了類似的規定,不知道要多寫多少字?
我們呼吁從mmHg到kPa再到mmHg類似的彎路就不要走了,我們不妨把精力花在怎么照看病人,怎么樣確保病人的安全,怎么樣為病人提供更令其滿意的服
務,怎么樣提高我們的技術,怎么樣優化我們的工作流程,怎么樣提升護理的理論內涵,我們的工作目標和工作標準都應緊緊圍繞著病人的安全,病人的健康,病人
的滿意度這三個主題,在保障病人安全、促進病人健康、不斷提升病人滿意度的前提下,我們如果還有余力,可以思考一下,怎樣為我們的護士減負,怎樣讓護士只
做與上述主題相關的事情,而無須把精力投入到沒有止境的對“新”標準(其實,也并非什么新標準,只不過是在各種曾經有過的標準中走過來、繞過去罷了。)的
學習中,護士們已經心力交瘁,實在折騰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