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護理服務項目規范征求意見 護理服務有了細致規定
基礎護理服務和常用臨床護理技術服務要求護理人員為患者做些什么?要注意什么?要達到什么標準?近日,衛生部就基礎護理服務項目及相關服務規范出臺征求意見稿。 據悉,衛生部就基礎護理服務項目及相關服務規范出臺的征求意見稿分別是《住院患者基礎護理服務項目》、《基礎護理服務工作規范》和《常用臨床護理技術服務規范》。衛生部醫政司護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我國首次將護理教科書中有關基礎護理的內容上升到政策的高度,進一步明確了醫院住院患者基礎護理服務內涵和服務項目,細化了護理服務中的基礎護理項目,有助于指導護士的操作,也為護理管理提供了技術標準。
《住院患者基礎護理服務項目(征求意見稿)》對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的基礎護理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對特級護理的病人,要求護士每天早晚各整理一次床單位、為病人各做一次面部清潔和口腔護理,應每兩個小時協助患者翻身并進行有效咳嗽一次,每兩天要在床上為患者進行一次溫水擦浴等。
《基礎護理服務工作規范(征求意見稿)》和《常用臨床護理技術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對17項基礎護理服務和23項臨床護理技術提出了工作目標、工作規范要點和結果標準。比如,要求口腔護理應達到去除口腔異味和殘留物質、保持患者舒適、預防和治療口腔感染的目的。規定在實施護理前,應先評估患者的口腔有沒有手術、插管、潰瘍、感染和出血等,對昏迷患者應注意棉球干濕度,禁止漱口;對昏迷、不合作、牙關緊閉的患者,使用開口器、舌鉗、壓舌板。
《規范》還強調了對患者的服務和告知內容。比如,實施心電監測技術前,要評估患者病情、意識狀態、皮膚狀況。對清醒的患者,要告知監測目的,取得患者合作。叮囑患者不要自行移動或者摘除電極片,避免在監測儀附近使用手機,以免干擾監測波形。叮囑患者電極片處皮膚出現瘙癢、疼痛等情況時,要及時告訴醫護人員。停用時,先向患者說明,取得合作后再關機斷開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