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30例與護理安全有關的病例,請認真分析:有差錯、事故、意外、誤解、和正確的!!!
病例1 :
一位護士,把止血帶扎在一個女孩右手腕上準備靜點,突然有人叫她,她急匆匆跑出去,再也沒回來。女孩的媽媽順便放下了女孩的袖子。過了一會兒,另外一位護
士發現女孩的靜點沒扎上,負責任的為女孩扎上了靜點。輸液結束,女孩和媽媽回家了,女孩出去玩,一個小孩跑來找女孩的媽媽,說:為什么女孩的手是黑紫的
呀?媽媽急忙一看:止血帶還在女孩的手腕上扎著呢。從此,女孩失去了右手。
病例2 :
一位護士,拎著止血帶,那著“吊瓶”,夾著棉簽,來到病室給病人打“吊瓶”。排氣,選血管,扎止血帶,消毒,穿刺,好!一針見血。松開止血帶,粘膠布。不
好!針柄和針梗斷開。護士下意識的用手捏針頭,沒捏住,又一邊急忙扎止血帶,一邊用變調的聲音讓旁邊的病人和家屬找醫生和推治療車。醫生來了,幫忙松開了
止血帶,治療車來了,針頭已經不見了蹤影。又一場官司產生了。
病例3 :
一位中年晚期胃癌行“開關術”,回到病房已經中午。手術醫生吃飯去了,病人家屬也吃飯去了。值班護士在護理站坐著,實習護士主動去給病人量血壓,回來和護
士老師說:病人血壓有點低。值班護士“唔”了一聲,沒動地方。當時值班醫生也在護理站坐著,值班護士沒有向醫生反映病情。沒有人再去看病人。不久,病人死
了。判定護士有責任,結果護士做了經濟賠償。
病例4 :
有一位年輕帥氣的男性糖尿病病人,饑餓難忍,很難控制飲食,也就很難控制病情,本人很痛苦。一天他和一位護士交流:醫生,求你治好我的病吧。護士說:糖尿
病在世界上都治不了,我有啥法。病人說:那我就得餓著嗎,護士說,那可不,吃多了就不行!!!那時是80年代中期,還沒有整體護理和健康教育的說法。結
果,病人自殺了。
病例5 : 在同一個病房住著兩位年輕的女病人。其中一位女病人的床位靠近窗戶,陽光照射進來,床上很熱,她和另一位女病人開玩笑:咱倆換床吧。好吧。兩個人換了過來。
兩位女性病人同時需要輸血,分別是O型血和B型血。
護士推著治療車來了,車上放著兩袋血,一袋是O型血,一袋是B型血。護士按印象中的病人應該住的床位,麻利的為兩位病人輸上了血。
不一會兒,一位女病人喊到:我腰疼的厲害!!!
結果大家知道了吧?輸錯血了,其中一位病人發生了溶血反應。
病例6 :
有一位無名高熱病人,極度衰竭,“惡液質”狀態。一日,病人煩躁,進修醫生醫囑:冬眠靈一支肌肉注射。一位老一點的護士值班。護士說:醫生,請你寫上劑
量。醫生急眼了:讓你打一支就打一支,你是醫生還是我是醫生!!!護士拿了一支50mg的冬眠靈給病人肌肉注射。結果病人血壓下降,再也沒升上來。
病例7 :有個護士上夜班,很忙,給病人的腳上打上甘露醇,也沒巡視,到拔針時,病人的注射部位都腫了,甘露醇都輸在血管外,也沒處理,到第二天,病人的腳又紅又腫又癢,上白班的護士給他馬上用50%的硫酸鎂持續濕敷,一直敷了3天,才消腫,沒導致壞死。
(防范措施 :如果護士忙得實在顧不上巡視,可在輸液時對病人及其家屬說:“輸液處千萬不能腫!否則會壞死!” 如此,若輸液處有滲漏,病人家屬會心驚膽顫地跑來告訴你:腫了!”我的經驗是:忙時,有勞家屬代觀察!)
病例8 : 今年年初,有報紙登遼寧省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在一個病人身上多收費3000多元,由于處理不得當,結果從院長到財務科長到科主任到護士長都受到了非常嚴重的處分。這是一個教訓,我就叫我們的護士注意合理報費,不要因小失大,引發糾紛。
還有,有報紙消息記載一家醫院為病人做眼手術,應該做右眼,卻錯做了左眼,我讀到這個消息,立即改變護理方法,讓護士在為病人處理完眼睛后,在手術眼的眉上方貼上膠條,便于醫生手術前確認。保護自己是最重要的。
病例9 :
有一位年過花甲的男性病人,到一個職工醫院看病,醫生醫囑:青霉素試敏。護士嚴格按操作規程配置了試敏液并做了試敏。結果“陰性”。按醫囑為病人靜點青霉
素。扎上針不一會兒,病人感覺心慌、心難受,呼吸費勁,護士趕緊叫來了醫生,醫生診斷心臟問題,急檢心電,測量血壓,并立即給予藥物治療。結果無效死亡。
家屬不能接受這一事實,申請醫療鑒定,專家討論認定病人死于“青霉素過敏”。并認為,護士操作無誤,但醫生、護士對病人的病情估計不足,診斷有誤是病人死
亡的原因。假如當時就確定是青霉素過敏并按青霉素過敏實施搶救,病人有可能免于死亡。
提示:在青霉素過敏試驗結果陰性的人群當中,仍然有7%的人有發生過敏性休克的可能。
病例10 : 一位手術后病人死于心臟病突發。醫生很納悶:不記得病人有心臟病呀。再次檢查病例,發現病人的心電圖提示“心動過緩”,而在體溫單上脈搏記錄每天每次都是80次/分左右。醫生每天查房時都要看一下體溫單的生命體征。醫生也太粗心了。
我不敢說護士有什么責任,但據說,有很多護士每天在測量病人體溫時并不測病人的脈搏,只是靠目測病人的狀態來估計脈搏的次數。
我認為,這樣的護士出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才是偶然的。
病例11 :
護士為一位“高熱待查”的病人測體溫,T:39度,護士又查脈搏,P:80次/分。護士警覺了:為什么體溫那么高,脈搏卻那么慢呢?有問題!!!!因為在
正常情況下,體溫升高1度,脈搏應該增加10次左右呀。護士趕緊對病人說:撩開你的衣服看看——胸部有疹子。
護士找到醫生:病人可能得了“傷寒”了吧,查查吧。醫生采納了護士的意見,做了相關檢查,確診為“傷寒”,轉入傳染病醫院治療。
病例12 : 在一個衛生院,在一個晚上,只有一個腹痛病人在急診室。不忙。醫生和另外三個人在玩撲克。護士來到醫生等玩撲克的人旁邊說:病人肚子疼的厲害,怎么辦?值班醫生邊出牌邊說:打一針度冷丁吧。護士按醫生說的給病人打了一支度冷丁。
結果大家應該知道了。病人肚子不疼了。過了一會兒也不知聲了。再過了一會兒,死了。
家屬著急了,揪住護士:就是你打了一針就死了。
上級查原因,問護士打了什么針,護士說:度冷丁,是醫生讓打的。
上級問醫生:是你讓打的嗎?
開始醫生回答:是呀,怎么的!!!另外三個人也證實是醫生讓打的度冷丁。
不久,醫生矢口否認是他讓打的度冷丁,說是護士自己做主打的,并以沒有下醫囑為依據。護士不能舉出證據證明是醫生讓打的針,因為沒有處方和醫囑。
判定:護士有錯并承擔責任。
病例13 :心血管內科病房 中午,病人正在休息,值班護士在治療室忙碌著。
突然,一個病房中傳來了叫聲:快來人 護士立刻跑到病房
病人家屬說:剛才好好的,突然大叫一聲就不行了
護士立即觸摸頸動脈——沒有搏動 護士立即用拳頭叩擊病人心前區4次 做胸外心臟按壓
醫生也來了,和護士共同搶救 無效,病人死亡
后來病人家屬告狀:病人沒有搶救過來 是因為護士猛打了幾拳,把病人打死了
醫院應該負責并處理這為護士。
(想問:護士應該沒有做錯吧?)
病例14 :一女性病人,發熱待查,體溫最高可達39度以上,病人一般狀況較好。查遍了相關項目,就是找不到發熱的原因,醫生很撓頭,反復會診。
1日,一位護士休假結束上班,聽說了這樣的病人,心里起疑,試體溫時在旁邊守著,結果體溫39.3度。
過了一會兒,護士換了一個體溫計再次試體溫,體溫變成了38.5度。護士要求病人換個腋窩再試一下,病人大怒:為什么???醫生也來了。
病人無奈,只好服從,結果——體溫正常。原來病人在試體溫前先用熱水袋加熱腋窩后再試體溫,使體溫一直居高不下。
為什么這樣做???不知道。
不過病人把醫生好個埋汰。
病例15 : 一位個體醫生,用挺便宜的價格買了一批“先鋒霉素5號”。一天,他病了,他躺在自己診所的診察床上,自己為自己靜點他自己診所的剛買的“先鋒霉素5號”。不一會兒他夫人從里屋出來,發現丈夫靜靜的躺在床上沒動靜,走進一看:已經死了。
結果:個體醫生買進的、價格便宜的“先鋒霉素5號”安瓶內實際裝的是“青霉素”,而標簽卻是“”先鋒霉素5號。
提示:護士有職業護士證不假,但是,當不知道藥物的確切來源時,千萬不要隨便為別人注射藥物,出事就糟糕了。保護自己是最重要的。
病例16 :有一位護士,認真的要命。有一個醫生下臨時醫囑:西地蘭0.4加入液體中靜脈注射。這位護士沒有執行這個醫囑,對醫生說:醫囑錯了,重寫。
醫生看了半天不知道咋回事兒
護士只好告訴他:劑量出了問題,我不能執行這種劑量的醫囑。
醫生不以為然:你給寫上mg不就行了么,反正你也不會真的按這個劑量給病人打針的。
護士說:那不是我的職責。我的職責是執行正確醫囑。
病例17 :
醫生下了一個臨時醫囑,當護士在執行時間上簽好字并蓋好章,作好準備要按醫囑要求為病人做處置時,醫生又說:不用去處置了。護士聽從了醫生的話,沒有處
置。但是,護士沒有提醒醫生在臨時醫囑上寫“DC”,結果恰恰就是在這個醫囑上出了糾紛,醫生說護士蓋章了,一定是做了處置,護士說醫生不讓處置了,所以
沒作處置。
結果——按護士做了處置處理——因為護士蓋章了。
病例18 : 還是和臨時醫囑有關系的話題。
據說,有一位病人,在外科住院,接受手術治療。在住院期間進行了輸血治療。出院后,檢查出了“丙肝”,就來追究醫院的責任。結果,臨時醫囑單又出了問題:
血庫記載,病人輸血6次,而醫囑單醫囑8次。據回憶,病人確實只輸了6次血,另外2次因為沒有血而沒輸成。醫生有沒有及時標上“DC”。但是,8次醫囑都
蓋章了,是怎么回事呢?本來,血沒輸成,護士并沒蓋章。后來,護士在整理出院病歷時,發現有兩處醫囑沒蓋章,護士手一勤,把章補上了,結果認定:輸血8次
——丙肝是另外兩次不規范輸血所致。
病例19
:在***研修期間發生的一件事。一位行血液透析的病人,醫生確定透析結束后應該除去2Kg水分,即:透析結束后病人的體重應該減少2Kg。但是,結果病
人體重并沒有減輕,仍然是透析前的重量。醫生很生氣,護士長很嚴厲,護士很害怕,大家紛紛查找原因,都認為不應該出現這樣的事——病人的體重應該降到預計
的目標。半個小時過去了,原因終于找到了——透析前,測量體重時是“凈體重”,病人“一絲不掛”。而透析后,測量體重時,病人身上蓋了被子。醫生、護士
長、護士都松了一口氣——透析過程沒問題。醫生大大的生了一把氣,護士長唯唯諾諾的承認自己的失誤,而護士嚇得夠戧——自己竟然出了不應該出的失誤,很自
責。
病例20 : 2004年5月上半月版的《護理研究》第789頁,刊登了一篇有價值的論文,題目是“淺談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轉移”,很耐人尋味。內容大致是:
一發熱病人,醫囑“諾佳100ml IVD/日;地塞米松5mg 滴壺加入。”
當護士把地塞米松加入滴壺后出現渾濁,輸液停止而回血。
護士當即更換輸液器并通知醫生。病人生命體征平穩,神清語明。因仍高熱不退,收住院治療,入院診斷為氣管炎。
但是病人出院時拒絕交納住院費,并要求經濟賠償,理由是:病人是因為輸入了渾濁的液體后住院的,醫院應該承擔住院費用并給予精神補償。
醫院拒絕賠償,必須自證無錯,即必須承擔渾濁液體沒有進入病人體內造成不良后果的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無過錯。
醫院是這樣舉證的:
1.根據諾佳的使用說明,按常規25g/min勻速IVD,,滴壺與下端輸液器的容量是15ml ,所以,在1~2min內,渾濁液體不能進入的體內;
2.輸液器中的濾過膜可以阻擋直徑大于20µm物質通過,而肉眼可見的都大于20µm,所以渾濁的液體不會通過輸液器進入體內;
3.在病人的訴訟請求中自己也明確指出當時出現了輸液停止,并有回血現象,由病人方面進一步證明了渾濁的液體沒有進入體內。
病人對醫院的舉證提出異議,醫院采取了“舉證責任轉移”的方法,將舉證責任轉移到了病人一方,病人一方應該對自己提出的異議提供證據,證明渾濁的液體確實
進入了病人體內。最后,由于病人方面不能提出渾濁液體已經進入體內的確鑿證據來駁斥醫院的證據,也就是病人不能證明渾濁液體進入了體內,病人自然敗訴而撤
訴。
提示:醫療機構在應訴過程中,要善于利用舉證責任轉移的概念,在法制規定的基礎上,減輕自己的舉證責任,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
病例21 :有位女病人因皮膚過敏來我院就診,醫生給予維丁膠性鈣4ml 肌注,護士執行了。據病人說她一直感注射部位不適,但于5月份來我院看在注射部位爛了一個洞,此后一直換藥打針,一直不能愈合。
病人指出是護士打針打出的洞,向醫院索賠,醫院讓醫生和護士兩人負責,醫生的錯是開大藥量,護士是因為執行了。
病例22
:兩歲多的患兒輸液,輸液過程中出現寒顫,患兒劇烈哭吵,輸液處腫脹嚴重,于是取針,剛一取完針,發現患兒迅速面色蒼白、青灰,我告訴某醫生,醫生叫我靜
脈注射地塞米松,我說:“能不能肌注?因為液體腫了已取,某醫生說:“不行!” 我生氣地說:“救人要緊!如果娃兒出事了你負責?!”
于是,我就給患兒打了針,并緊急給氧,之后用異丙嗪,我發覺醫生用藥劑量搞不清楚!我說:現在最好打腎上腺素!而且,你趕快打電話把主任叫來!順便也把護
士長幫我叫來(最初,我問他打不打腎上腺素?他說:“不忙得”)電話里主任告訴了他打腎上腺素的劑量,在打魯米那時,他不知劑量,是我告訴他的:“每公斤
體重5-10毫克” 當時,主任正好趕到!聽到我正在教他!(在搶救患兒的途中,患兒曾一度意識模糊,全家人哭成一團!)
發病初期,我為該病兒診斷:1、輸液反應? 2、新青霉素Ⅱ過敏?
我的第一反應:輸液反應合并青霉素過敏性休克?不管是什么,出現這樣情況表示很危急!就應該爭分奪秒進行搶救!如果,我聽醫生的話,先靜脈穿刺再搶救,那么,我將為我的穿刺有可能不成功、或者找血管浪費時間而負完全責任!!
為什么產生輸液反應?
分析:1、空針和輸液管不干凈,因為反復用!2、液體是回收的!怎樣回收,那是有竅門的!(這些都是護士長的規定,節約!)
感嘆:
1、假如真的出事,我很有可能脫不了干系!雖說是護士長叫我們這樣做的,但我們是操作者!我們學過無菌技術!而且,護士長并未給我們書面的憑證!
2、某醫生的水平:太差,和他一起上班:累!
病例23
<術中找針>按規定,洗手護士是不允許中途更換的。可是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護士長讓夜班護士接正在進行吻合的胃切除手術(請專家的)。剛
清點交接清楚,又來急癥手術,夜班護士又下臺,原來的洗手護士重新上臺,正在這時,醫生用后送回的縫針彈開,丟失。全科人找遍手術間,也沒有找到,我曾經
提議C型臂查看,護士長竟然說看不見(暈),沒有使用,后來清點時還是沒有找到,醫生說不會在腹腔,即行關腹。送走病人后找遍手術間,敷料,器械臺,均沒
有找到。事情已經過去兩年,不知道到底那個縫針丟在了哪里?科室里的同事們,一提起來就后怕。
也許事后透視針不在病人體內,但是交接班原則的違反,使手術過程混亂,導致后來事情的發生。作為管理者,有極大的失誤。可是后來她們并不感到自己的錯誤,而是我們這些人永生難忘,寢食難安。
(我們也有類似的事情發生.主刀在連續縫合時將連線的針放在刀口旁的紗布上,助手順手用此紗布擦血.當器械護士穿完手中的針,看見主刀在用針持打結時便問
到:"針呢?"他說:"我就放在紗布上了."可是針已經找不到了.地下\臺上找了一個多小時,后來把病人臺下了手術臺.我乘他們帶病人做透視的機會.把手
術單全部撤下,放在一塊徹底清理過的地面上,一塊\一塊的抖過,最后在這堆單子下面發現有一只和丟失的那只一樣的針.病人做完透視,也沒有發現體內有針,
這樣我們也就放心了.以后我們要求醫生必須針不能離針持,不能離手,不能空針送回.如果一定要送回空針,必須要告知器械護士,讓護士看見針,隨時收好.如
果違反"紀律",護士就會訓他們.以后就沒有發生過了.)
病例24 : 吸血紗墊遺留病人體內三個月后被取出,責任如何劃分?
今天,我們科室出了一件大事:2月16日做的一臺剖宮產手術由于產婦一直出腹痛,今天再次剖腹探查,發現三個月前的剖宮產遺留了一塊吸血紗墊在腹腔。當時
關腹前器械護士與巡回護士點了數,各種物品都是對數的,關腹的時候有一塊血墊醫生習慣用于墊在腹膜下,但那次卻忘了取出,護士也不記得提醒,縫完切口沒有
再點數就沒有發現少了塊血墊,直至今日。待會我們科室就集中討論這個問題,這個產婦是我們本院的婦產科醫生,不知道會有什么樣的結果。器械、巡回護士、手
術醫生各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在此也提醒各位手術室的姐妹們,千萬要謹慎,關腹前和關完腹、縫合切口完畢都要仔細清點各數,出了這種事情后悔已晚矣!
病例25 <千萬注意——鉀>
<1>:
在去年二月分我剛去外科的時候,有一個年輕的護士在配藥:5%葡萄糖+10%氯化鉀10ML,由于500ML的葡萄糖剛用完,沒來得及去搬,我就讓她用
250ML兩瓶,沒有經驗的她把10ML的氯化鉀加在一個250ML的瓶里,結果病人出現胸悶,氣逼,嘔吐.幸好發現的早,處理的及時,不然后果不敢想
象,讓我虛驚一場.
<2>:
護理部主任是個強過敏體質的人,一天因吃魚蝦又過起敏來,渾身起皮疹,到門診急診科靜脈推10%葡萄糖酸鈣進行抗過敏治療,護士忙微笑上前推藥,藥剛進一
點,主任感覺劇痛,立刻感覺不對勁,迅速將護士剛抽完的空安呸拿來一看,嚇死人,居然是10%氯化鉀的空安瓿,如果那天等把藥全推完,我看護理部主任可能
早被那個推藥的護士送歸黃泉。幸好她是懂醫的人,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3>:醫生為正輸糖水的病人補開一支kcl10ml液,護士抽吸鉀液后來到病床前,消毒瓶塞后將鉀液注入正在補液的吊瓶內,轉身離去。幾分
種后家屬急呼病人不行了,速去病房發現病人面色蒼白、心慌胸悶、胸痛,很快昏迷。經過搶救病人好轉。當時不知什么原因,事后分析系護士將鉀液注入倒掛的液
瓶后未搖晃吊瓶,致瓶頸部高濃度鉀液輸入病人體內所致。
<4>術中,巡回發現治療臺上有一只空氯化鉀安瓶,急問:誰用的這只藥?!都說沒有用.這時麻醉一看說:這好像是我剛才放下的.原來他把氯化
鉀當成氯化鈉用來配麻藥了.幸好還沒有推藥,大家都下出了一身冷汗.后來這位醫生說:如果真出了事,藥房也有責任,你們護士也有責任,取藥時怎么不檢查?
因為我是從氯化鈉的盒子里拿的藥.可是他拿藥的時候誰也沒有注意.不過我們都應該把好每一關!因為"我們是在和生命打交道。"
病例26
:一個高血壓腦出血的病人,住院已近一月,基本情況穩定,住在單間病房,但家屬要求上特護,一天晚上,家屬要求測量一下血壓,護士小姐說,血壓是按醫囑測
量的,現在不需要測。家屬很不滿意,但也沒說什么。過了一會,護士接到了一個電話,出去了一會,讓值大班的護士幫忙看一下,湊巧,來了一個病人,護士又走
開了,就這一會的功夫,病人昏迷了,再次出血,盡管經過全力搶救,病人的生命算是保住了,但一場醫療糾紛在所難免。任何時候,都不能麻痹大意!我們是在和
生命打交道。
病例27
:我們科剛出了一件事就是一位幾天前住院的患者要輸抗生素,醫生忘了開皮試,責任護士工作很忙,結果抄了醫囑后就執行了,在患者輸了半袋后,才發現未做皮
試,幸好患者不過敏,真是不幸中的萬幸.這件事中醫生有責任,但我門也有責任,希望我門大家以后以此為誡,在認真點工作吧
病例28 :硝酸甘油當麻黃堿靜推(轉帖)
硝酸甘油5mg誤認為麻黃堿30mg靜脈推注! 患者,男,50歲,股骨干骨折術后一年取鋼板,硬外麻醉下手術;L1,2穿刺、置管均順利;試驗量2%利
多卡因5ml相對平面在T12~L2,繼2%利8ml,3分鐘平面上至T8,下至不詳;患者出現胸悶,噯氣、惡心、血壓78/50mmHg心率記不清多少
了;急與麻黃堿30mg(實為硝甘5mg)靜推!出現胸悶等加重、血壓降至50/30mmHg!急看藥物,大吃一驚!!立即換麻黃堿30mg靜推2
次!!5分鐘后血壓上升至95/50mmHg,患者無不適。
病例29
:有個鼻中隔術后患者,主班護士處理術后長期醫囑時只抄寫了一張輸液卡,而未按醫囑更改治療單,而當天全科總醫囑已核對過了,第二天,第三天是休息日,主
班都未按常規核對醫囑,致使患者兩天未用止血藥,她們執行的仍然是術前的長期醫囑!好在患者并未出現切口出血的情況。
教訓:1.處理醫囑時要養成好習慣,先轉抄各種執行單,核對后再簽字。
2.任何時候 不要有僥幸心理,查對制度不能走過場。
病例30
:有一新生兒因高度腹脹,急診入院,醫囑:立即回流灌腸.護士看病人:一般狀態差,呼吸促,高度腹脹,叩診鼓音,查看無腹片.提醒醫生:"先排腹片再決定
是否灌腸",醫生:"不用排片,馬上灌腸",護士:"不排腹片,我不灌腸",醫生無奈,讓患兒去排片,結果:氣腹!!!醫生無語.
從中應該吸取的經驗和教訓分析如下,請看后進一步探討和補充:
1.操作過程中專心致志,操作結束再查一下是否一切已處置妥當。
2.作各種注射記得帶上治療盤或治療車,不要圖方便。
3.患者有異常征象,即使醫生在旁邊也應匯報并記錄。
4.健康指導應體現人文關懷,并了解患者的理解和接受能力。
5.各種操作前切記查對姓名,并向病號說明床位不可隨意調換。
6.常用藥物的劑量應牢記,對不熟悉的藥物應向醫生核對劑量。
7.特殊藥物輸注過程加強觀察,并向患者及家屬作必要的宣教以協助觀察。
8.按規定合理收費。
9.藥物過敏試驗陰性者輸液過程也應加強觀察,首次輸液速度應先調慢,觀察一段時間無反應再調整速度。實在忙不過來時,請家屬協助觀察。
10.對你記錄的每個數據負責。
11.病情觀察是護士最富挑戰性的一項工作,它需要豐富的學識、敏銳的觀察力和對患者高度負責的精神。
12.除搶救過程外不執行口頭醫囑!執行口頭醫囑后及時請醫生補醫囑!
13.不要為任何人注射來源不明的藥物。
14.明確不執行的醫囑及時請醫生“DC”。
15.“醫療機構在應訴過程中,要善于利用舉證責任轉移的概念,在法制規定的基礎上,減輕自己的舉證責任,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
16.手術過程中“要求醫生必須針不能離針持,不能離手,不能空針送回”;“關腹前和關完腹、縫合切口完畢都要仔細清點各數”
17.牢記250ml液體加鉀不超7.5ml,500ml液體加鉀不超15ml。
18.藥盒里的藥也有裝錯的時候,抽藥前、抽藥后、用藥前切記保留安剖查對。
再增加一個病例:病例31
一個骨外科手術病人術后3天后拔尿管后,不能自解小便,護士就用老辦法去按壓腹部,解決了患者的尿潴留,就告訴患者的妻子,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就自已用手去按壓腹部.果然患者再次出現尿潴留,妻子就去按,一下子就把膀胱按破了.患者找麻煩,說是護士教我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