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醫院管理者,要支持護理工作,不能簡單地看床護比,需要測算護士的實際工作量,按照測算出來的結果科學、合理地配備護士。
改革起源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我國醫療行業學習蘇聯老大哥,取消醫院護理部,實行科室主任負責制,削弱了護理工作的領導,使得護理工作在醫療過程中處于從屬地位。六十年代初期,開始恢復醫院的護理部。然而,剛剛走上正軌的護理行業,在文化大革命中又被摧毀。
1986年,全國第一屆護理工作會議以“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努力振興護理事業”為主題,總結了對護理學科的認識、人才培養以及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教訓,同時針對當時存在的“護士數量嚴重不足、素質較差、護理教育跟不上”等問題,提出了抓好“護理隊伍建設”和“推進改革,調動護理人員積極性”兩件事。衛生部將“責任制護理”作為大會交流的重要內容之一,這些舉措將上個世紀80年代初起源于醫院、學術團體的護理改革,從衛生行政角度推向全國。
當時試點醫院實施責任制護理,要求護士8小時值班,24小時對病人負責。對分管病人的病情、思想、生活等各個方面都要給予全面的關心和照顧,實質上這就是我們后來常說的“整體護理”,只是當時企業實行“責任制”,于是這一改革被稱為了“責任制護理”。
1989年,衛生部為推行“責任制護理”,在制定醫院分級評審標準時,將“責任制護理”的內容納入到評審標準中,要求二級醫院開展“責任制護理”病區數≥10%,三級醫院≥20%。盡管被寫入評審標準里,但我們實地考察發現,各個醫院執行得并不理想。此后,在護理事業發展過程中多個問題的相繼出現,讓我們深思。
1989年,恢復高等護理教育后,護理本科畢業生開始走向臨床。當時,不管是本科生,還是中專生,她們干的活都一樣。對此,衛生部科教司高教處領導表示,不改變這種現狀,國家就沒必要辦護理本科教育。
幾乎同時,國家人事部門在整頓技術職稱時表示,護士沒按層級使用,其職稱徒有虛名,應該取消。當時衛生部在爭取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支持中國的護理合作項目(UNDP),目的是推進臨床護理改革和護理教育改革,其落腳點就是“深化責任制護理”和“按職稱上崗”。在和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區護理官員交流時,他們表示中國沒有護理,而當時,中國有80多萬護士。
在90年代初一次關于護理技術職稱的調研會上,一位年輕醫生的講話,讓護理管理者們感觸至深。該醫生認為,(當時)醫生中也有中專畢業的,但通過臨床積累,可以晉升到副主任醫師,甚至是主任醫師,關鍵是從醫師晉升到主治醫生,有能力為下級醫師在診斷、治療方案方面提出指導意見,體現逐級指導。而護士不同,在護理實踐中,只是按任務排班,不管是護士、護師還是主管護師,其任務、職責和要求是一樣的。
盡管當時我國護理技術職稱對各級人員的要求都有明文規定,但是沒有和護理實踐結合起來。由于當時我國尚處在生物醫學模式階段,與之對應的臨床護理模式為功能制護理,護理教育改革尚未啟動,大家對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中的整體護理與功能制護理的根本區別還不太清楚,只是在功能制護理的實踐中,套寫了責任制護理的病歷,原來怎么干,還是怎么干,對病人的整體護理尚未很好落實。
思辨1995年
1995年,部分護理管理者到日本學習。日本也是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起,才按照護理程序對病人進行整體護理的,比如,每名護士具體分管幾個病人,如何評估病人、制定護理計劃,每組護士如何分工合作等。每天上午,組長根據醫囑和病情,對重點病人的護理提出要求之后,和護士們一起做分管病人的護理,下午再利用病人休息時間,以小組形式討論疑難病人的具體護理計劃,組長進行點評指導。
我們曾請教東邦大學大森病院護理部主任“現在做法和原來護理最大的差異。”對方回答說,“原來我們是以醫囑為中心,現在是以病人為中心”,仔細琢磨,大有茅塞頓開的感覺,即不再是按照主班處理醫囑,治療班執行醫囑,大小夜班和連班繼續執行醫囑的形式和思路實施護理,而是根據分管病人的具體需求(包括疾病護理、治療護理、以滿足基本生理需求的生活護理、心理護理、康復護理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護理服務。
當時,由此聯想到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區護理官員曾經說過我們中國沒有護理的話,也開始意識到,國內之所以推行不動“責任制護理”,就是因為我們的觀念尚未改變。
從那時起,衛生部醫政司將整體護理的探討與實施作為司工作重點,希望護理行業要面向一個整體的人,負責病人飲食、起居、排泄、出院指導與健康教育等所有方面,提供“整體護理”。
因此,衛生部在1995年啟動UNDP項目時,用“整體護理”取代了“責任制護理”,并通過各地衛生部門建立了全國整體護理協作網,以點帶面,醫院各自探討,每年召開會議交流經驗,逐步完善和推進試點工作。在項目中衛生部科教司負責探討和推進護理教育改革,1995年全國護士執業考試普遍開始,在考試題中,也加入部分“整體護理”知識。
遺憾的是,1999年醫院深化改革,部分地區和醫院出現減人增效減護士的現象,再加之院科兩級核算的壓力,有的醫院又將每日清單、科室藥品及衛生用品的核算等劃入護士工作職責,導致整體護理的普及、深入受到嚴重影響。受不正確思想的影響,部分醫院護士的配置、待遇一度有所降低,直到《中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05—2010年》和《護士條例》的頒布才得以扭轉。
重生2010年
有些醫院管理者和護士長們沒有經歷過上世紀90年代“整體護理”那個階段,或者雖然經歷過但是印象不深刻,今年,從最初將衛生部推進優質護理示范工程理解為“推行基礎護理”,再到“在基礎護理的基礎上實施整體護理”,衛生部一連串會議后,大家對這次護理改革目標的認識,一次比一次明確。90年代年推進“整理護理”還只是在探索,而此次《活動方案》明確了推進優質護理示范是醫院“一把手”工程,要求醫院從改革護理管理、完善激勵機制和績效考核機制等方面為護理改革提供保障;將“一個護士或者一個小組分管幾個病人;高、低年資護士間如何分工和搭配等”規定得非常明確,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使得護理改革更具有可操作性。
近些年,各個醫院的護士絕對數增加較快,這是一個好現象。不過,也應注意到,與此同時,醫院擴建、改建,實際開放的床位數增長也很快。建議醫院管理者,根據國家衛生改革的精神,根據護士的實際工作量測算結果,科學、合理地配備護士。同時建議,衛生部門與教育部門多溝通,使學校教會未來的護士們怎樣評估病人的護理需求,疾病的不同階段如何觀察病情,提高護士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解決的能力等。相信在多部門的合作下,我們的護理改革會有源源不斷的人力支撐,能走得更遠,更成功。
作者為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護理中心主任、醫政司護理管理處前任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