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應室質量控制及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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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感科每月1—2次對消毒供應室工作進行指導、質量監督,有記錄,每月評價一次。科室質量控制小組依照標準,每周至少兩次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有記錄。
3、對清洗、消毒、滅菌操作的過程及清洗、消毒、滅菌質量的日常監測和定期監測均應記錄存檔。記錄要具有可追溯性,清洗、消毒監測資料和記錄的保存期為≥6個月,滅菌質量監測資料和記錄的保留期為≥3年。
4、消毒供應室供應的各類物品均要符合質量標準,每月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調查,必要時召開相關人員討論,追溯相關原因,提出改進意見,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