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查房系列】之五:護理查房的時間及組織
護理查房的時間及組織
護理查房時間的安排
護理部及護理單元按照規范要求,遇到特殊病例可隨時安排護理查房。三級
醫院護理單元應每月進行護理業務查房兩次(包括臨床查房、特殊
病人的個案查房及教學查房),可根據需要進行安排。病情穩定的病人,查房前24—72小時內應確定所查的病人、目的是使大家在有準備的情況下參加查房。護理質量督檢時例外。
護理臨床查房時間安排:
每次查房的時間不應超過40分鐘,查房可根據時間及病人、
護士的
具體情況與需要而定。可利用床頭交班的時間進行,也可根據病人病情等需要,查一至幾位病人,以保證不影響臨床病人的休息和治療、不影響護士的正常工作為原
則。查房的全過程均可在病人床前進行,一般選擇病情有變化、新人、有特殊治療護理措施的病人,可達到隨時關心病人指導責任護士的目的。應按事前安排的時間
進行,每次護理查房要在集中治療護理措施完成后的時間段進行,以不影響病人的治療休息為原則,如臨時有特殊情況未能如期進行,也應在次日及時補查,將臨床
護理查房工作視為最重要的質量保證活
動。
護理查房的參加人員
參加臨床護理查房的人員有:病人的責任護士及所帶教的護生,也可以有本護理小組的其他護士、查房者一般是護理單元的護士長。
護理個案查房的時間安排:
具體查房時間可據病人的病情,護理難度不同,但在病人床前的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討論問題可在護士辦公室進行。部分問題可在病人面前討論,因病人也希望聽到關于他的病情的討論。因查房的時間、查房的復雜性,一般不會安排多位病人。總體時間不超過40分鐘為宜。
護理個案查房參加的人員:
全體護士、外請專家與病情相關其他專業人員,如醫療、營養、藥士等。
護理教學查房的時間安排:
護理教學查房的時間也應根據病人的狀況和病種的不同而靈活掌握,一般在病人床前的時間不應超過20-30分鐘,整體查房時間不應超過40分種。討論最
好不要全部在病人床前進行,以免影響病人的休息。但部分問題也可以在病人面前進行,這主要對于希望昕到關于自己病情討論的病人而言。
護理教學查房參加人員:
帶教老師、所查病人的責任護士、責任護生、其他實習護生。如上級護師、護士長需要了解查房質量,也應參加。
查房者:總帶教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