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入院病歷書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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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入院病歷書寫要求:
1、護理入院病歷由主班護士填寫,除其中的護理小結及出院指導外,應在24小時內完成。護理小結和出院指導應在患者出院前完成。
2、護理入院病歷應逐項填寫,不得漏填。內科和兒科患者的專科檢查免記。
3、簡要病史的內容:(1)起病時間(誘因);(2)主要癥狀;(3)病情發展的簡要經過;(4)有診斷價值的檢驗和檢查結果;(5)主要治療;(6)一般情況:精神、飲食、二便、睡眠等。
4、對疾病的認識:患者對疾病發生、發展和預后的了解程度,有無思想負擔,對治療的信心,能否配合治療等。
5、社會和家庭關系:記錄患者家庭是否和睦,與同事、鄰居、親友相處是否融洽,存在何種問題或矛盾(如經濟問題、糾紛等)。
6、護理專科檢查:記錄專科情況,如婦科、精神科、眼科、中醫科等(內科和兒科免記)。
7、入院護理問題:總結分析患者情況,分條列出患者入院時存在的護理問題。
8、護理小結:(1)扼要記述病人的主要護理問題及相應的護理措施和效果;(2)有何護理經驗及不足之處。
9、出院指導:向病人介紹(1)出院時的病情;(2)治療護理結果;(3)出院后的治療及復查時間和項目;(4)自我觀察的方法;(5)健康指導:包括飲食、休息、睡眠、不良生活習慣的糾正、心理衛生、體育鍛煉、功能鍛煉等。
10、所有簽名簽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