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記錄液體出入量對了解病情,協(xié)助診斷,決定治療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1、內容和要求
。1)每日進水量,包括每次飲水量,食物中含水量,輸液量,輸血量等。
。2)每日排出量,包括糞便量和尿量,對其它排出液,如胃腸減壓后抽出液,胸、膿腔抽出液,嘔吐物、引流同的膽汁等也應作為排出量加以測量和記錄。
。3)楣欄項目要填全,如姓名、床號、住院號、日期與時間。
。4)一切攝入量和排出量要隨時準確記錄。為了準確記錄口服液體量,可把量杯或測過容量的容器固定使用,以便于記錄。凡固體食物應記錄其單位數(shù)目,如饅頭兩個,餅干4塊等,通過查表記錄含水量。對尿失禁的病員,應給予接尿措施或留置導尿管以求得準確數(shù)。
2、記錄方法
。1)晨8時至晚8時用藍筆記錄,晚8時至晨8時用紅筆記錄。
。2)夜班護士按規(guī)定總結24小時的總出入液量,在記錄的最后一項劃一紅線寫明總量,并將數(shù)字填寫于體溫單的出入量欄內。
(3)液體出入量記錄單各楣欄用藍筆填寫,病員出院后,應將此記錄單撤下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