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護工“打替工” 護士工作“打折扣”
“級別”不同護理標準不一樣
據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下發的《指導原則》把病人住院期間的護理分為四個級別: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不同的護理級別所服務的內容不一樣。
就拿巡視時間間隔來說,特級護理要求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征;一級護理要求護士每小時巡視患者;二級護理要求每2小時巡視患者;三級護理則要求每3小時巡視患者。
護工、家屬“打替工”成慣例
然而,近日記者在沈城幾家大醫院采訪,看到的是《指導原則》難以落實的情形。
吳大媽因尿毒癥晚期住進了醫院,她的兒子工作很忙,于是請了個護工。像他這樣的做法在醫院早已成了慣例,家里有人住院,要么家屬輪班上陣,要么花錢雇人。事實上,在醫院,尤其是對長期臥床的重癥患者,一些相關的生活護理、基礎護理的活兒會被明確分派到家屬身上。就像吳大媽的兒子,壓根不知道許多在他們以為是“分內事”的活兒其實完全在一級護理的范疇之內,也就是說,吳大媽享受到的護理實際上是打“折扣”了。
一位從業近20年的老護士對照分級護理的要求說“很難達標”。比如對一級護理患者,除了量體溫、輸液、打針、換藥等外,每小時要巡視1次,每周擦浴1—2次,洗腳每天1次,按醫囑協助患者進行床上活動或被動活動,口腔護理每天2—3次,會陰護理、注意皮膚護理預防褥瘡……但在實際工作中,患者入院后雖然做了護理“分級”,但因為護士忙不過來,結果往往是一級、二級護理一個樣,能做到什么樣就什么樣。
護士短缺是分級不成的“病根”
“人手不足是導致分級護理無法達標的根本問題。”一位護士長告訴記者,她所在的病房共18張病床,根據有關床護比的規定,目前科里共有9名護士,還缺1人。而且,現在各大醫院病房“加床”是普遍現象,患者增加但護士并不加,人手短缺問題明顯存在。
另外,記者了解到,護理人員從事非護理崗位工作,比如到后勤、行政等崗位工作,“不干護理的活,卻占護理的編”,這在各家醫院也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像“非典”、組建抗震救災醫療隊等,醫院還會隨時從臨床一線調用護理人員,那對護理工作的考驗就更大了。
沈陽將全面落實分級制度
護理可不是簡單的打針、送藥,一位優秀的護士除了掌握廣泛的知識和專業技能外,還需要具備良好的語言溝通和心理疏導能力。記者了解到,近幾年,沈陽各大醫院的護理隊伍學歷水平逐漸提高,絕大多數護士都是大專、本科學歷。由此可見,這樣一支專業隊伍該干的活兒轉而由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的家屬、護工來干,顯然會存在各種醫療安全隱患,也不符合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的要求。
“規范、達標勢在必行。”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衛生部的要求,沈陽將全面實行《綜合醫院分級護理指導原則(試行)》,讓老百姓享受更規范更周到的分級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