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豬流感應急監測方案
一、 監測目的
早發現、早報告人感染豬流感病例,及時、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預防可能出現的人感染豬流感疫情傳播和蔓延。
二、 監測啟動條件
相關地區若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應立即啟動人感染豬流感應急監測工作。
1. 由省級農業部門確認發生動物豬流感疫情。
2. 接壤國家或地區發生動物豬流感或人感染豬流感疫情。
3. 出現人感染豬流感確診病例。
三、 監測范圍的確定
(一) 發生動物豬流感疫情
1. 在當地農業部門劃定的動物疫區范圍所涉及的縣(市、區)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2. 若某縣(市、區)的動物疫情發生在邊界鄉鎮,則在與其邊境相接壤的其他縣(市、區)也開展應急監測工作。接壤國家在邊境地區發生動物豬流感疫情或人感染豬流感疫情,在與其邊境接壤的縣(市、區)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二) 出現人感染豬流感確診病例
1. 發生人感染豬流感確診病例的縣(市、區)啟動應急監測。
2. 若發現的人感染豬流感確診病例為輸入病例,則病例的原發縣(市、區)應同時啟動應急監測。
四、 監測對象
監測范圍內的流感樣癥狀至肺炎不同程度疾病表現的病例(體溫≥38℃)。
五、 監測時限
1. 發生動物疫情的地區,應急監測開始于農業部門發現疫情之日;止于農業部門解除封鎖后7天。
2. 沒有動物疫情,但出現人間確診病例時,應急監測始于衛生部門確診疫情之日,止于該病例的最后一例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期的結束之日。
3. 同時出現動物疫情和人間病例,以較后的結束日期為終止監測日期。
六、 監測方法
應急監測期間,監測縣(市、區)內的各級醫療機構對前來就診的監測對象進行登記(表1)和并上報至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并逐級上報至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上報的病例進行追蹤和排查按照相關要求和標準采集所有病例的呼吸道標本進行豬流感病毒的相關檢測。
原則上,先由省級及以下疾控機構進行初步檢測,陽性標本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省級疾控機構不具備檢測條件的,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鄰近具備相應條件和資格認證的省級疾控機構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