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殺后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發現患者自殺,應立即通知醫生,攜帶必要的搶救物品及藥品與醫生一同奔赴現場。
2.判斷患者是否有搶救的可能,如果有應立即開始搶救工作。
3.如果搶救無效,應保護現場(病房內及病房外現場)。
4.通知醫務科或院內總值班,服從領導安排。
5.協助主管醫生通知家屬。
6.配合院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調查工作。
7.做好各種記錄。
8.保證病室常規工作的進行及其他患者的治療工作。
程序:
1.發現自殺→ 與醫生盡快趕赴進行搶救→ 上報醫務科或總值班→ 通知家屬。
2.發現自殺→ 與醫生盡快趕赴進行搶救→保護現場→ 配合院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調查工作 → 做好各種記錄 → 同時要保證病室常規工作的進行及其他患者的治療工作。